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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布四类“旅游示范基地标准”(全文)
2018年04月11日 分类: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论道 阅读 (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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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旅游局批准了四类旅游示范基地的行业标准:


《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国家蓝色旅游示范基地》

《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

《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一、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710.2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 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 047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旅游 green tourism

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亲近自然山水,获得身心愉悦的旅游活动方式。


3.2 

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 core area of green tourism destination

为游客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探险科普等旅游服务的自然生态类***旅游区。


3.3 

绿色旅游基地依托区 supporting area of green tourism destination

能够为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支撑,且旅游要素齐备、旅游产业链条完整,行政边界明确的外围区域。


3.4 

旅游廊道 tourism corridor

以旅游交通通道串联旅游吸引物,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健全,可供观赏游憩的带状空间。


4 必备条件


4.1 空间要素组成和范围

4.1.1 应有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的一种类型作为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管理运营良好。

4.1.2 应有在同一行政区范围的地级或县市(区)区域范围作为绿色旅游基地依托区,核心区的主入口处与依托区中心城镇的距离适宜。

4.1.3 应有连接核心区和依托区中心城镇的便捷快速交通体系。

4.1.4 核心区和依托区应有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两者共同构成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4.2 旅游经济水平

4.2.1 旅游业是区域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或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4.2.2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口占区域全社会就业人口应有一定比例。

4.2.3 核心区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高峰期接待量在**承载量以内。


4.3 生态环境条件

4.3.1 森林(草地)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均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4.3.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并符合GB 16889和GB 18485标准要求。

4.3.3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中Ⅱ类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 18918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3.4 核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达GB 3095一级标准,依托区年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GB 3095和HJ 633,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70%。

4.3.5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规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


5 一般要求


5.1 基地依托区

5.1.1 整体风貌特色

5.1.1.1 城镇的整体风貌宜有地域文化特色和个性特征。

5.1.1.2 宜有数量较多的历史文化街区。

5.1.2 城市休闲空间

5.1.2.1 应有分布集中、类型多样、发展完善、运营成功的休闲空间。

5.1.2.2 休闲空间宜满足LB/T 047的要求。

5.1.3 接待服务设施

5.1.3.1 应有种类丰富、服务规范、档次搭配适宜的接待住宿设施,绿色旅游饭店有一定比例。

5.1.3.2 应有集中连片的美食街区,多元化餐饮类型,饮食文化本地特色鲜明。

5.1.3.3 应有步行商业街区,旅游商品种类多,地方特色突出。


5.2 旅游交通服务

5.2.1 外部可进入性

5.2.1.1 距离*近民用机场车程宜在1h以内或距离*近高铁车站车程宜在45mins以内。

5.2.1.2 距离*近高速公路出口车程宜在30mins以内。

5.2.2 区内交通

5.2.2.1 主要交通站点间应有公共交通,区域道路状况保持良好。

5.2.2.2 应开通观光巴士,有符合LB/T 047要求的慢行系统。

5.2.2.3 应开通延伸至主要旅游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旅游直通车。

5.2.2.4 应建设有满足需要的旅游停车场。

5.2.2.5 宜建设有自驾车营地,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符合GB/T 31710.2的要求。

5.2.2.6 宜推广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占一定比例。

5.2.3 旅游集散中心

5.2.3.1 应建立有布局合理的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各类旅游集散中心设施与服务应满足LB/T 010要求。

5.2.3.2 应建立集散中心站点与主要旅游区间的公共交通系统。

5.2.4 绿色旅游廊道

5.2.4.1 宜建设有绿色旅游廊道。

5.2.4.2 绿色旅游廊道建设宜与货运干道分开。


5.3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

5.3.1 信息发布

5.3.1.1 应建立有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5.3.1.2 应建立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供需信息发布机制。

5.3.1.3 应建立旅游核心区旅游承载量超载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5.3.2 风险提示

5.3.2.1 应建立有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

5.3.2.2 应建立有旅游安全风险信息的提示发布机制。

5.3.3 日常管理

5.3.3.1 应在游客活动密集区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5.3.3.2 旅游安全风险防范应遵循GB/T 17775中5.1.3要求。

5.3.3.3 应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5.4 信息和咨询服务

5.4.1 咨询服务中心

5.4.1.1 应设置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咨询服务中心。

5.4.1.2 所设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应符合GB/T 26354要求。

5.4.2 公共信息导向标识

5.4.2.1 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交通导向系统。

5.4.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GB 5768要求,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的规定,各类导向系统设计应符合LB/T 012的规定。

5.4.3 智慧旅游服务

5.4.3.1 应保证移动通信全覆盖,信号流畅,游客活动密集的场所有无线网络。

5.4.3.2 应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有智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5.4.3.3 应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或智慧企业等建设,并提供手机APP下载服务。

5.4.3.4 应建立有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和全媒体旅游信息市场传播系统。

5.4.3.5 应建立政府智慧旅游公共管理平台。


5.5 便民惠民服务

5.5.1 城镇公共休闲

5.5.1.1 应免费向游客及当地居民开放文化娱乐设施及场所。

5.5.1.2 应提供残障人、老年人、儿童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设备。

5.5.1.3 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

5.5.2 便民惠民措施

5.5.2.1 应在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提供有通信、邮政、ATM金融等服务。

5.5.2.2 应有旅游消费券、旅游年票、旅游一卡通或面向特殊人群的惠民措施。

5.5.3 旅游厕所

5.5.3.1 应建立数量适宜、分布合理、卫生文明、使用免费的旅游厕所。

5.5.3.2 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要求。

5.5.3.3 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应配有流动备用厕所。

5.5.3.4 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应向公众开放。

5.5.4 环境卫生

5.5.4.1 应配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垃圾桶/箱,要求外观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回收。

5.5.4.2 主要旅游场所环境整洁,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维护完好。


5.6 质量管理服务

5.6.1 质量监管

5.6.1.1 应具有健全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和联合旅游执法队伍。

5.6.1.2 应有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旅游服务诚信体系。

5.6.1.3 宜建立有畅通高效的多元旅游纠纷解决机制。

5.6.2 教育培训

5.6.2.1 应有对游客绿色旅游意识的宣传。

5.6.2.2 应有对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绿色旅游教育培训。

5.6.2.3 应有对当地社区居民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

5.6.3 资源环境保护

5.6.3.1 应有专项的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6.3.2 应具有统一完善的旅游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5.6.3.3 对自然与文化资源应采取了保护性利用方式。

5.6.3.4 旅游业发展中应采取了节能减排的措施和行动。

5.6.3.5 能有效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并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



二、国家蓝色旅游示范基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蓝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蓝色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710.2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 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 047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蓝色旅游 marine tourism

也称“海洋旅游”,是以海洋为场所,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体疗养、运动探险为主要目的的度假旅游,一般包括海滨(海岸沙滩)旅游、海上旅游、海底旅游、海岛旅游等几大类。


3.2 

蓝色旅游基地核心区 core area of marine tourism destination

为游客提供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体疗养、运动探险等服务的海洋类***旅游区。


3.3 

蓝色旅游基地依托区 supporting area of marine tourism destination

能够为蓝色旅游基地核心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支撑,且旅游要素齐备、旅游产业链条完整,行政边界明确的外围区域。



4 必备条件


4.1 空间要素组成和范围

4.1.1 应具有海洋、海滨、海岛类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的一种类型作为蓝色旅游基地核心区,且管理运营良好。

4.1.2 应有在同一行政区的地级市或县市(区)区域空间范围作为蓝色旅游基地依托区,核心区的主入口处与依托区中心城镇的距离适宜。

4.1.3 应有连接核心区和依托区中心城镇的便捷快速交通体系。

4.1.4 核心区和依托区应有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两者共同构成蓝色旅游示范基地。


4.2 旅游经济水平

4.2.1 旅游业是区域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或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4.2.2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口占区域全社会就业人口应有一定比例。

4.2.3 核心区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高峰期接待量在**承载量以内。


4.3 生态环境条件

4.3.1 海水水质标准达到GB 3097要求。其中旅游度假区水质应优于II类水质标准,观光旅游区水质优于III类水质标准。

4.3.2 森林(草地)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均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4.3.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并符合GB 16889和GB 18485标准要求。

4.3.4 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达到GB 3838中Ⅱ类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 18918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3.5 核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达GB 3095一级标准,依托区年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GB 3095和HJ 633计算,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70%。

4.3.6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规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



5 一般要求


5.1 海洋旅游产品

5.1.1 应有海洋休闲运动基地和海洋垂钓基地。

5.1.2 应有类型多样、功能完善、参与性强的海洋文化旅游产品。

5.1.3 宜对海岛(无人岛)有创新性的旅游开发利用方式。

5.1.4 宜有以邮轮、游艇或游船为载体的多种类、多层次、个性化的海上旅游产品。


5.2 基地依托区

5.2.1 整体风貌特色

5.2.1.1 城镇的整体风貌宜有地域文化特色和个性特征。

5.2.1.2 宜有数量较多的历史文化街区。

5.2.2 城市休闲空间

5.2.2.1 应有分布集中、类型多样、发展完善、运营成功的休闲空间。

5.2.2.2 休闲空间与产品应满足LB/T 047中“4.3”的要求。


5.2.3 接待服务设施

5.2.3.1 应有种类丰富、服务规范、档次搭配适宜的接待住宿设施,绿色旅游饭店有一定比例。

5.2.3.2 应有集中连片的美食街区,多元化餐饮类型,海洋饮食文化鲜明。

5.2.3.3 应有步行商业街区,旅游商品种类多,地方特色突出,有免税购物店。

5.3 旅游交通服务

5.3.1 外部可进入性

5.3.1.1 距离*近民用机场车程宜在1h以内或距离*近高铁车站车程宜在45mins以内。

5.3.1.2 距离*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车程宜在30mins以内。

5.3.2 区内交通

5.3.2.1 区域道路交通状况应良好,主要交通站点间应有公共交通,海陆交通宜“公交化”。

5.3.2.2 应开通城市观光巴士,有符合LB/T 047要求的慢行系统。

5.3.2.3 应开通延伸至主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旅游直通车。

5.3.2.4 应建设有能满足需求的旅游停车场,统一规划建设有各类旅游码头。

5.3.2.5 宜建设有自驾车营地,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符合GB/T 31710.2的要求。

5.3.2.6 宜建设有邮轮母港或停靠港,并有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5.3.3 旅游集散中心

5.3.3.1 应建立有布局合理的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各类旅游集散中心设施与服务应满足LB/T 010要求。

5.3.3.2 应建立集散中心站点与主要旅游区间的公共交通系统。


5.4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

5.4.1 信息发布

5.4.1.1 应建立有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5.4.1.2 应建立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供需信息发布机制。

5.4.1.3 应建立旅游核心区旅游承载量超载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5.4.1.4 应发布游客可获取的天气、潮汐、水温、浪高等海洋旅游预报信息。

5.4.2 风险提示

5.4.2.1 应建立有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

5.4.2.2 应建立有旅游安全风险信息提示的发布机制。

5.4.3 日常管理

5.4.3.1 应在游客活动密集区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5.4.3.2 旅游安全风险防范应遵循GB/T 17775中5.1.3要求。

5.4.3.3 应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5.5 信息咨询服务

5.5.1 咨询服务中心

5.5.1.1 应设置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咨询服务中心。

5.5.1.2 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应符合GB/T 26354要求。

5.5.2 导向标识

5.5.2.1 应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交通导向系统。

5.5.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GB 5768要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的规定,各类导向系统设计应符合LB/T 012的规定。

5.5.3 智慧旅游

5.5.3.1 应保证移动通信全覆盖,信号流畅,游客活动密集的场所有无线网络。

5.5.3.2 应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有智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5.5.3.3 应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或智慧企业等建设,并提供手机APP下载服务。

5.5.3.4 应建立有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和全媒体旅游信息市场传播系统。

5.5.3.5 应建立政府智慧旅游公共管理平台。


5.6 便民惠民服务

5.6.1 城镇公共休闲

5.6.1.1 应免费向游客及公众开放文化娱乐设施及场所。

5.6.1.2 应提供残障人、老年人、儿童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设备。

5.6.1.3 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

5.6.2 便民惠民措施

5.6.2.1 应在游客旅游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提供有通信、邮政、ATM金融等服务。

5.6.2.2 应有旅游消费券、旅游年票、旅游一卡通或面向特殊人群的惠民措施。

5.6.3 旅游厕所

5.6.3.1 应建立数量适宜、分布合理、卫生文明、使用免费的旅游厕所。

5.6.3.2 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要求。

5.6.3.3 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应配有流动备用厕所。

5.6.3.4 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应向公众开放。

5.6.4 环境卫生

5.6.4.1 应配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垃圾桶/箱,要求外观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回收。

5.6.4.2 主要旅游区场所环境整洁,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维护完好。


5.7 质量管理服务

5.7.1 质量监管

5.7.1.1 应具有健全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和联合旅游执法队伍。

5.7.1.2 应有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旅游服务诚信体系。

5.7.1.3 宜建立有畅通高效的多元旅游纠纷解决机制。

5.7.2 教育培训

5.7.2.1 应有对游客的海洋文明意识和海洋文化宣传。

5.7.2.2 应有对旅游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5.7.2.3 应有对当地社区居民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

5.7.3 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

5.7.3.1 应有专项海洋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7.3.2 应具有统一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网络体系。

5.7.3.3 应对海洋、海岸线和海岛等采取保护性利用方式。

5.7.3.4 旅游业发展中应采取节能减排的行动和措施。

5.7.3.5 能有效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并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



三、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710.2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 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 047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文旅游 cultural tourism

以寻求文化享受和精神愉悦为直接动机和目标,并实现文化互动交流的旅游活动方式。


3.2 

人文旅游基地核心区core area of cultural tourism destination

为游客提供文化享受和精神愉悦等服务的人文类***旅游区或其他***人文吸引物所在地区。


3.3 

人文旅游基地依托区 supporting area of cultural tourism destination

能够为旅游基地核心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支撑,且旅游要素齐备、旅游产业链条完整,行政边界明确的外围区域。


3.4 

旅游廊道 tourism corridor

以旅游交通通道串联旅游吸引物,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健全,可供观赏游憩的带状空间。



4 必备条件


4.1 空间要素组成和范围

4.1.1 具有人文类国家**级旅游区或***人文吸引物作为旅游核心区,且管理运营良好。

4.1.2 应有在同一行政区的地级市或县市(区)区域空间范围作为人文旅游基地依托区,核心区的主入口处与依托区中心城镇的距离适宜。

4.1.3 应有连接核心区和依托区中心城镇的便捷快速交通体系。

4.1.4 核心区和依托区共同构成绿色旅游示范基地,两者应有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4.2 旅游经济水平

4.2.1 旅游业是区域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或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4.2.2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口占区域全社会就业人口应有一定比例。

4.2.3 核心区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高峰期接待量在**承载量以内。


4.3 人文资源和环境保护

4.3.1 自然人文生态环境应得到充分保护,城镇、乡村风貌有地域文化特色。

4.3.2 应有成规模的传统建筑群落或国家人文吸引物,保存完整,整体风貌一致,新建社区与老社区相互分离,文化的传承性体现充分。

4.3.3 应有体现地方文化传统的特色物产,饮食形式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特殊语言、民间文化、传统节日和庆典活动等其他非物质文化传承。

4.3.4 森林(草地)覆盖率应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4.3.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并符合GB 16889和GB 18485标准要求。

4.3.6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中Ⅱ类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 18918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3.7 核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达GB 3095一级标准,依托区年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GB 3095和HJ 633计算,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70%。

4.3.8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规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



5 一般要求


5.1 基地依托区

5.1.1 经营性休闲空间

5.1.1.1 应有分布集中、类型多样、发展完善、运营成功的休闲空间。

5.1.1.2 休闲空间满足LB/T 047的要求。

5.1.2 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5.1.2.1 应有种类丰富、服务规范、档次搭配适宜的接待住宿设施,绿色旅游饭店有一定比例。

5.1.2.2 应有集中连片的美食街区,多元化餐饮类型,饮食文化本地特色鲜明。

5.1.2.3 应有步行商业街区,旅游商品种类多,地方特色突出。

5.1.3 串联休闲空间的慢行人文旅游廊道

5.1.3.1 宜规划建设有能展示整体人文氛围的核心旅游线路。

5.1.3.2 宜建设有慢行人文旅游廊道。


5.2 旅游交通服务

5.2.1 外部可进入性

5.2.1.1 距离*近民用机场车程宜在1h以内或距离*近高铁车站车程宜在45mins以内。

5.2.1.2 距离*近高速公路出口车程宜在30mins以内。

5.2.2 区内交通

5.2.2.1 主要交通站点间应有公共交通,区域道路状况保持良好。

5.2.2.2 应开通城市观光巴士,有符合LB/T 047要求的慢行系统。

5.2.2.3 应开通延伸至主要旅游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旅游直通车。

5.2.2.4 应建设满足需要的旅游停车场。

5.2.2.5 宜建设有自驾车营地,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符合GB/T 31710.2的要求。

5.2.2.6 宜推广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占一定比例。

5.2.3 旅游集散中心

5.2.3.1 应建立有布局合理的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各类旅游集散中心设施与服务应满足LB/T 010要求。

5.2.3.2 应建立集散中心站点与主要旅游区间的公共交通系统。


5.3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

5.3.1 信息发布

5.3.1.1 应建立有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5.3.1.2 应建立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供需信息发布机制。

5.3.1.3 应建立旅游核心区旅游承载量超载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5.3.2 风险提示

5.3.2.1 应建立有旅游专业气象、社会安全风险、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

5.3.2.2 应建立有旅游安全风险信息的提示发布机制。

5.3.3 日常管理

5.3.3.1 应在游客活动密集区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5.3.3.2 旅游安全风险防范应遵循GB/T 17775中5.1.3要求。

5.3.3.3 应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5.4 信息咨询服务

5.4.1 咨询服务中心

5.4.1.1 应设置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咨询服务中心。

5.4.1.2 所设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应符合GB/T 26354要求。

5.4.2 公共信息导向标识

5.4.2.1 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交通导向系统。

5.4.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GB 5768要求,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的规定,各类导向系统设计应符合LB/T012的规定。

5.4.3 智慧旅游服务

5.4.3.1 应保证移动通信全覆盖,信号流畅,游客活动密集的场所有无线网络。

5.4.3.2 应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有智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5.4.3.3 应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或智慧企业等建设,并提供手机APP下载服务。

5.4.3.4 应建立有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和全媒体旅游信息市场传播系统。

5.4.3.5 应建立政府智慧旅游公共管理平台。


5.5 便民惠民服务

5.5.1 城镇公共休闲

5.5.1.1 应免费向游客及当地居民开放文化娱乐设施及场所。

5.5.1.2 应提供残障人、老年人、儿童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设备。

5.5.1.3 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

5.5.2 便民惠民措施

5.5.2.1 应在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提供有通信、邮政、ATM金融等服务。

5.5.2.2 应有旅游消费券、旅游年票、旅游一卡通或面向特殊人群的惠民措施。

5.5.3 旅游厕所

5.5.3.1 应建立数量适宜、分布合理、卫生文明、使用免费的旅游厕所。

5.5.3.2 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要求。

5.5.3.3 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应配有流动备用厕所。

5.5.3.4 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应向公众开放。

5.5.4 环境卫生

5.5.4.1 应配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垃圾桶/箱,要求外观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回收。

5.5.4.2 主要旅游场所环境整洁,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维护完好。


5.6 质量管理服务

5.6.1 质量监管

5.6.1.1 应具有健全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和联合旅游执法队伍。

5.6.1.2 应有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旅游服务诚信体系。

5.6.1.3 宜建立有畅通高效的多元旅游纠纷解决机制。

5.6.2 教育培训

5.6.2.1 应有对游客的历史人文知识的普及宣传。

5.6.2.2 应有对旅游管理这和从业人员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培训。

5.6.2.3 应有对当地社区居民文化传承意识的培养。

5.6.3 资源环境保护

5.6.3.1 应有明确的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和管理制度。

5.6.3.2 应建立人文遗产的监测预警系统。

5.6.3.3 应对人文资源环境采取了保护性利用方式。

5.6.3.4 旅游业发展中应采取了节能减排的措施和行动。

5.6.3.5 能有效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并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



四、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康养旅游基地建设的必备条件、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康养旅游基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与货运

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GB/T 10001.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LB/T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021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

LB/T034 景区**承载量核定导则

LB/T047-2015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康养旅游 health and wellness tourism

指通过养颜健体、营养膳食、修心养性、关爱环境等各种手段,使人在身体、心智和精神上都达到自然和谐的优良状态的各种旅游活动的总和。


3.2 

康养旅游核心区 core area of health and wellness tourism

指一个或者几个特色明显的、有一定规模和体量的康养旅游实体组成的区域。


3.3 

康养旅游依托区 supporting area of health and wellness tourism

指康养旅游核心区所在的具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中心县或城市建成区。依托区应具有旅游功能要素和主要吸引物,是实现健康、养生、旅游等产业融合的实验区域,也是核心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的支撑区域。



4 必备条件


4.1 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应包括康养旅游核心区和康养旅游依托区两个区域。康养基地应有明确的行政边界,授予对象为县级行政区域或城市建成区。


4.2 康养旅游核心区和康养旅游依托区间应有较强的功能联系,康养旅游核心区具备独特的康养旅游资源优势,而康养旅游依托区能为核心区提供产业联动平台,并在公共休闲、信息咨询、旅游安全、休闲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上给予有力保障。


4.3 康养旅游核心区或其主要实体应具备***及以上荣誉。



5 基本要求


5.1 环境

5.1.1 近三年空气质量呈持续改善趋势。

5.1.2 建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按GB 18918规定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排放。

5.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85%,并符合GB 16889或GB 18485的要求。


5.2 旅游经济水平

5.2.1 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应确立旅游业为区域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5.2.2 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

5.3 无障碍设施

5.3.1 核心区内应充分考虑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提供无障碍服务。无障碍设施符合GB 50763-2012第3项的要求。

5.3.2 无障碍设施符号应符合GB/T 10001.9的规定。


5.4 产业联动与融合

5.4.1 应形成康养旅游业态与观光、度假、体育旅游、研修旅游等旅游业态的产业联动。

5.4.2 应与本地相关产业如医疗业、绿色有机农业、养老产业等融合发展。

5.4.3 应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康养服务零售店,如瑜伽、按摩、SPA、茶道等。

5.4.4 应培育出有当地特色的养生用品和保健品。


5.5 旅游服务管理

5.5.1 应把康养旅游列入专项旅游规划中。

5.5.2 应有专门鼓励和支持旅游业及康养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5.5.3 应定期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康养知识和技能,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保障。

5.5.4 应设立统一的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渠道通畅、处理及时。

5.5.5 应与专业机构有密切合作,并能展开康养旅游的科学研究和评估。



6 康养旅游核心区基本要求


6.1 资源与环境

6.1.1 申报前一年度,GB 3095和HJ 633规定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应≥55%。

6.1.2 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838规定的Ⅲ类以上标准,视野范围内地表无黑臭或其他异色异味水体。

6.1.3 声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096规定的1类标准,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区域的环境噪声≤0类限值。

6.1.4 土壤环境应达到GB 15618规定的二级标准。

6.1.5 末端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设施不应设在核心区内。

6.1.6 当地应拥有与养生相关的、独特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并享有一定知名度。


6.2 产品和服务

6.2.1 应具有与养生资源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达到一定规模。可利用自然资源中的空气、水、磁场、植物或综合生态环境要素等来设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温泉、SPA、森林浴、药膳、茶道等,以达到康养目的;或可利用人文资源,即人类在经验、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总结来设计产品,如中医理疗、冥想、瑜伽、禅修、武术等,以达到康养目的。

6.2.2 应拥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康养旅游产品。

6.2.3 应拥有数量充足、档次合理的康养住宿设施。

6.2.4 应拥有数量充足、档次合理的康养餐饮设施。

6.2.5 宜同时提供标准化和个性化、长中短期相结合的康养服务系列产品,满足不同游客的差异化需求。


6.3 服务质量

6.3.1 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生态,并体现养生文化。

6.3.2 提供康养旅游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6.3.3 开展康养旅游活动的实体在设备、技术制度、专业知识和服务等方面应具有专业保障。

6.3.4 应制定保障康养旅游产品质量的安全、从业人员、资源、风险等方面的经营管理制度。



7 康养旅游依托区基本要求


7.1 旅游接待设施与服务

7.1.1 旅游住宿设施与服务

7.1.1.1 应有数量充足、不同档次、不同类型、地理位置合理的接待设施。

7.1.1.2 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能提供康养服务的住宿设施。

7.1.2 旅游餐饮设施与服务

7.1.2.1 应有数量充足、不同档次、不同类型、地理位置合理的餐饮设施。

7.1.2.2 应具有符合康养理念的特色餐饮,能提供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有机膳食。

7.1.2.3 餐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保鲜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就餐环境应整洁。

7.1.2.4 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应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

7.1.2.5 饮食业油烟排放应达到GB 18483规定的要求。

7.1.3 购物设施与服务

7.1.3.1 应设立专门的旅游购物场所。

7.1.3.2 可销售特色化、系列化、品牌化的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包括康养类旅游商品。


7.2 公共服务

7.2.1 旅游交通服务

7.2.1.1 依托区应对外交通便捷,可进入性较好。

7.2.1.2 依托区内部的交通网络应较为发达。

7.2.1.3 依托区内各景点之间的交通应较为便捷。

7.2.1.4 依托区内部应有较为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

7.2.1.5 各景点应提供较为充足的停车场。

7.2.2 公共休闲服务

7.2.2.1 应提供体系完善的公共休闲空间和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符合LB/T 047-2015中4.3.3的规定。

7.2.2.2 公园数量和布局应充分考虑其规模与密度的配合,并提供配套的休息设施。

7.2.2.3 宜拥有文化类或体育类公共娱乐场所,并免费向游客及公众开放。

7.2.3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7.2.3.1 应形成不同渠道的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提供现场信息咨询、电话信息咨询和网络信息咨询服务。

7.2.3.2 应提供康养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推荐信息,以及安全风险信息。

7.2.3.3 咨询服务中心

7.2.3.3.1 应设立数量充足、不同档次、地理位置合理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或服务点,相关服务应符合GB/T 26354的规定和要求。

7.2.3.3.2 应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兼具受理游客投诉的功能。

7.2.3.4 智慧服务系统

7.2.3.4.1 应设有运营稳定、可实时查询的旅游公共信息网站或手机APP下载客户端服务,并提供二维码扫描服务。

7.2.3.4.2 区内主要旅游景点、旅游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站场均应覆盖无线4G网络或宽带网络。

7.2.3.4.3 旅游信息化服务应达到LB/T 021的标准。

7.2.4 旅游导向标识服务

7.2.4.1 在主要特色街区、旅游集散中心、知名餐饮场所、住宿场所、主要购物娱乐场所等应设置导向标识。

7.2.4.2 旅游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3、GB/T 10001.4和GB/T 10001.5的规定。

7.2.4.3 各类导向系统设计应符合LB/T 012-2011的规定。

7.2.5 旅游安全健康保障服务

7.2.5.1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安全控制和海内外游客应急救治体系等。

7.2.5.2 应设有卫生院以上规模的医疗机构,并具备急救应急响应条件。应在交通枢纽、旅游活动场所等游客相对密集地方,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与医疗救护点,确保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7.2.5.3 应对区域内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和救护技能培训,建立具有一定健康护理知识并受过培训的志愿者服务机构。

7.2.5.4 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各景区的游客容量核定应符合LB/T 034的要求,并应在容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旺季游客疏导预案。

7.2.6 旅游便民惠民服务

7.2.6.1 应建立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的通信、邮政、金融、环卫等便民服务设施。

7.2.6.2 应出台针对特殊人群如残障人士、老年人、青少年等的旅游优惠政策。

7.2.6.3 应免费开放一部分旅游资源和休憩环境。

7.2.7 教育宣传

7.2.7.1 应多渠道地开展本区域旅游休闲及康养旅游形象宣传。

7.2.7.2 应提供休闲及康养旅游相关知识的科普服务。

7.2.7.3 应具备健康教育服务设施。

7.2.8 旅游厕所和环境卫生

7.2.8.1 旅游厕所应数量充足、卫生文明、干净无味、实用免费、有效管理,符合GB/T 18973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2.8.2 旅游景点、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休闲步行区等游客密集区域的厕所应符合GB/T 18973的规定和要求。

7.2.8.3 旅游高峰期应配有流动备用厕所,社会单位厕所能向公众开放。

7.2.8.4 主要景区或旅游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应环境整洁。

7.2.8.5 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桶)、垃圾清运工具等,并保持外观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随意抛撒、倾倒和焚烧现象。

7.2.8.6 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条件应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来源: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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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开发运营中的误区

乡村旅游开发运营中的误区[也说旅游]

2023/01/04

乡村旅游的形式及特点决定了其属于“无景点”旅游的范畴,不能深刻认识到这点,完全按照景区旅游的思维观念和打法来开发运营,无疑是造成目前发展瓶颈的主要原因。源头尚如此,以至于造成定位错误、运营不适、管理不顺、效益差强。 1.不进行科学规划可能是由于资金不足原因或认为规划无用的观念作崇,也可能是自信所为,许多乡村旅游的投资***视规划为无物,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手拍脑袋布局。再者没有核心主题,业态杂陈,照搬模仿,粗糙不精,对外形象不明,在游客心中形不成核心、准确的关注度。需要改变观念,重视科学规划的作用,用心画好一张蓝图,形成阶段性的发展计划,有序地实施落地。2.没有真正认识到消费者的需求特性乡村旅游接纳的消费者,必然是城市人群,这一点许多乡村旅游的投资运营者似懂非懂,他们似乎不明白:城里人到这里不是体验乡村生活来了吗?给他们提供原汁原味的东西不对吗?由此他们不是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仍然以自己固有的心态和思维开发经营。3.错把乡村旅游当做景区来开发运营为什么乡村旅游不能按照旅游景区的模式来开发运营?是由各自的特性决定的:其占地规模、资源禀赋、投资额度、综合业态不同。在开发乡村旅游前,一定要先明确定位,知道现有的条件适合做什么?了解清楚待开发区域周边的交通区位、文化积淀、以及政策法规,继而因地制宜,靠山做山,靠水做水。 4.不注重文化挖掘文化不仅可以挖掘,也可以打造,关键在于你是否认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正确地确定主题文化,选择适合你的文化,用好你已有的文化,采取可视见、可体验、可触摸的方式把它充分彰显出来,你的底蕴就深厚了。文化是魂,没有文化的乡村旅游是乏味的,始终立不起来,给人留不下明晰的印象,长此以往,自然会消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流中。5.不可迁走原住民没有原住民的存在,没有人气,缺乏生活的气息,人们来这里如何体会乡村的味道?即便是来了,也是匆匆而过,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更谈不上复游,这不能不说是思维短见的一种败笔。是把原住民请回来,让他们成为乡村旅游业态的一道风景和参与者;把大门拆除,让游客自由自在地走进来,更多地走进来,通过其他方式更多地获取利润,获取长远的利益。 多少年以前,中国人由衷地向往英格兰乡下绿色的田园,旖旎的乡村风光,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有理由相信,现在以及不久的将来,中国乡村美丽的景色,乡村旅游异彩纷呈的业态一定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其前景灿烂光明。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深入实施乡村“三大”行动,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深入实施乡村“三大”行动,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也说旅游]

2022/12/28

乡村振兴是持久战而不是攻坚战,不能一举而竟全功、毕其功于一役,只能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向前推进。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9个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和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方面聚焦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另一方面,锚定乡村全面振兴,要求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可以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既管当下、又管长远,更加注重乡村振兴的时度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三大”行动,紧密相连、休戚相关,统一于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并共同构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厦支柱。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乡村振兴,农业是主业,农民是主体,农村是主战场,农业、农民和农村“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处理好发展、建设与治理的关系,注重市场、政府与社会机制的耦合,协同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持续性建设和乡村有效治理,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行稳致远。聚焦富民产业助推乡村发展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在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富民产业,发展县域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实现农民富裕富足,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农业为基础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是农村的主业,要以第一产业为基本依托,通过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进而延长产业链,重塑价值链,实现农业与文化、教育、商贸、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以县域为空间载体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县域连接城乡、互嵌工农,不仅靠近农村农产品产地,而且也临近城市消费者群体,是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的理想单元。要引导大中城市产业有序向县域延伸和转移,鼓励县城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三是以就业创业为主要抓手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一方面要支持农民工城市非农就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也要改造传统农业,鼓励农民、返乡农民工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四是以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保护和开发乡村生态。良好的生态资源是乡村的宝贵财富和*大优势。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不仅要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开展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减轻并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要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推动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和实现,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农民缺乏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致使资本、人才、技术和劳动等要素大规模、单向度外流,乡村凋敝问题日益严峻。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依托乡村建设向农村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这不仅是政府的公共职能,也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核心举措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狠抓民生事业,加强乡村持续性建设。乡村持续性建设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发展好农村民生事业。一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掀起“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和“厕所革命”,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二是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促进交通网、物联网和互联网向农村倾斜、延伸和覆盖,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合理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城乡医疗共同体和城乡养老共同体建设,大力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并向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社会补充保障,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层创新改进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而柔性治理则是乡村善治的实现路径。乡村治则大局稳,大局稳则天下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富足的重要前提,也是乡村柔性治理的价值所在。与传统自上而下的刚性管理不同,乡村柔性治理主要是指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秉持以人为本、平等互信、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采取理性沟通、文教宣传、友好合作、协同共治等非强制性手段,以共同应对处理乡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事务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是协调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基层创新,推动乡村柔性治理。乡村柔性治理要求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善治乡村。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基层创新,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三是鼓励公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妥善解决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于网上公众号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十大重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十大重点[也说旅游]

2022/12/28

01“乡村振兴”发展**(一)坚定乡村振兴“三步方略”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实施了近5年。这5年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和“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抓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乡村振兴规划和行动方案。同时,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还提出了“三步走”方略。第一步是到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第二步是到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第三步是到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目标。“三步走”方略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阶段性目标,表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是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同步的战略,是个需要循序渐进、长期实施的战略。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总体上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进展的标志。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正在朝着第二步方略前行中,还有13年的时间,乡村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与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相对应的标志,就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且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形成城乡、地区、阶层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处于主导的格局。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深化改革是这一发展阶段的关键,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综合配套的改革,下决心解决引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的体制机制问题。(二)坚持“两山”理念“三大思维”乡村振兴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的关系。思路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准绳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简称“两山”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内涵丰富,其中“三大思维”是其精髓所在,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二是坚持发展思维,三是坚持转化思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使“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关键是要做好“转化”这篇文章,也就是做好“将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这篇文章,使“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首先,确立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基本路径有两条,一是生态产业化的路径,也可称为直接转化路径,主要针对可直接市场化交易的生态资源与产品。二是产业生态化的路径,也可称作间接转化思路,通过关联性产业,使难以直接转化的生态资源价值在关联性产业的发展中得到体现,形成产业发展中的生态溢价,转化为经济社会的市场价值。其次,要配置好生态价值转化机制。第一,政府机制。实践中,对于难以直接转化又具有公共性的生态价值,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第二,社会机制。运用社会资源力量是转化生态价值的重要机制。建立生态公益基金、激励民众对生态的转移支付,应成为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机制。第三,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是转化生态价值的主要机制。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本质上都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的市场机制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机制的建构,以实现包括生态资源在内的要素市场化配置。再次,要重视生态转化价值的共享。乡村生态振兴要建立乡村生态及其转化价值的共享机制,不仅使“绿水青山”为广大民众共享,而且还要使转化的“金山银山”能为广大民众共享,尤其能为乡村广大居民所共享,使其成为广大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源泉。为此,在乡村生态资源转化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资源生态产权与治理制度建构中效率与益贫的相互协同。要用好政府产业政策和公共政策的杠杆,体现乡村生态振兴和生态转化对普通农民的包容性和惠顾性。要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股份化、股份合作化的改革,引导企业和合作组织带动广大小农和贫困农户发展,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中小农户、贫困群体与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共富发展。(三)确保农业农村“三个优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农业农村、教育、就业“三个优先”发展的方针。从实践发展看,我国教育和就业的优先重点也应该在农村,重点对象是农民,因此,贯彻落实国家“三个优先”发展的方针,实际上就是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确保农业农村的“三个优先”。具体而言,一是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二是确保教育与就业的优先发展重点面向农村和农民。很显然,这样的人力资本结构状况,已不适应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共同富裕发展的要求。由于如此大规模的低文化层次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农民工,因此,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优先,加快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与改善。要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与就业导向密切关联的职业教育,争取到2035年实现农村学龄人口高中与职业教育普及率能达到80%以上。其次,要优化乡村教育空间布局。发挥数字化和互联网功能,推进城市教育资源向农村扩容,实现城乡教育资源融合与共享。再次,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优先。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要素市场和用工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鼓励并支持农民和农民工通过自主就业、受雇就业、合作就业、兼业就业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与创业,保障广大农民和农民工能实现充分就业和就业增收。02“乡村振兴”实践运行(一)建立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还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之一。现代农业的“三大体系”既有相互联系性,又有各自的内在特性。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的框架结构,突破了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边界。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既包括第一产业的农业,又包括二三产业的农业范畴,即农业产业链的延伸。简言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不仅是全产业链的农业体系,也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多功能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这样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还能支撑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部分。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的生产要素组合与配置体系。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不仅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基础性要素,而且还包括技术、数字、生态、文化、制度等赋能性要素。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就是嵌入赋能性要素的农业基础性要素的组合与配置体系,它体现的是现代农业的生产方式、生产形态、生产效率和农业的综合生产率。这种生产方式、生产形态、生产效率和农业的综合生产率,既可以通过产业分工基础上的集聚得以体现,也可以通过产业集聚基础上的分工得以体现。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营运体系。将其独立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中的一大体系,在于这一体系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重要性,它关乎现代农业发展的效率。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是经营主体与经营制度集合的体系,其中主体是行为主体,或者说是生产体系中的基础性要素,而制度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指南,也就是生产体系中的赋能性要素。作为赋能性要素的制度主要体现为四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制度范畴,即产权、组织、合约、规章。作为基础性要素的主体,在现代农业的体系中就是相关的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家庭经营组织、合作经营组织、集体经营组织、公司经营组织等。在这里,组织具有双重的属性,既是行为主体,又是制度,不同的经营组织既是不同的经营主体,又体现的是不同的经营制度。从这一意义上讲,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就是与这些经营主体相匹配的经营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由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公司经营等经营制度所构成的经营体系。而不同的经营制度又内含了与其相适应的产权、组织、合约和规章等制度的安排,形成了相应的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现代农业体系中不同的经营制度具有各自适宜的领域,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优劣之分。构建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并不是要以某种经营制度取代另一种经营制度,而是要完善不同的农业经营制度,使这些不同的经营制度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并且实现相互间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农村“三产融合”主要是指农业一二三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及其与关联性产业的融合发展和多功能发展,其本质就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构与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升级,对于增强农业竞争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空间、拓宽农民就业与增收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核心体现是产业的纵向融合。但就我国农业产业而言,农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是农业生产,尤其是上游农业的基本特征,因此,要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的纵向融合,前提基础是实现上游农业的横向融合。有效的路径是通过合作制来实现上游农民的横向联合及其生产的横向融合,以使上下游产业或交易方形成相对均衡的纵向融合基础。除此之外,由于农村“三产融合”还会体现农旅、农文相结合的多功能性,因此农村的“三产融合”还需拓宽产业融合的视野,要在产业融合中引入“产村融合”和“产城融合”的理念,实现产业与空间的有效融合,城市带动乡村的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关键重点是要构建两个机制。一是构建与“三产融合”相适应的经营机制,二是构建与“三产融合”相适应的利益机制。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的组织化以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有机结合,是农民参与“三产融合”,并且在融合中获益的必要前提,但还必须有其他机制的匹配和创新。首先,在农业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其次,鼓励工商企业(资本)在“三产融合”中进入适宜的领域,即农民干不了的领域,同时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共赢关系。再次,在“三产融合”中发挥好政府政策助推脱贫农户、小农户融入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度和使用效率,防止产业组织异化、经营制度扭曲和农民利益受损。(三)推进“三种类型”规模经营农业的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组成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体现。农业的规模经营与工业的规模经济有一定的区别。前者主要是指农民这一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与土地关系更密切,而后者主要是指工业企业的规模经济,与资本关系更密切。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类型多样,农民从事农业的规模经营必须注重适度性和多类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质是农业经营者的比较利益,这种比较利益是从事一定经营规模农业主体的机会成本。比较利益具有动态性,随着农业和非农产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会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在于过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农民从业积极性的激发,但过大的经营规模也有可能导致农业经营粗放化所导致的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以及农业经营者相互收入的失衡。在农业经营规模适度性的基础上,要特别重视农业规模经营的多类性,不能仅以土地经营规模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多种类型农业规模经营的缘由在于农产品的多类型和农业的多形态特性。就农业产品的多类型特性而言,主要可以体现为三种类型。一是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二是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加工农产品和设施农产品为主;三是偏向于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和养殖类产品为主。在这三种类型农产品中,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土地与资本的匹配关系;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投入的不变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匹配关系,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劳动和资本的匹配关系。实践中,农业规模经营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服务规模化经营,三是复合规模化经营。如果从农业规模经营与经营者的比较利益关系看,农业的规模经营还可以跳出第一产业的农业。农民可以通过向下游延伸的产业化经营和多功能发展,实现纵向延伸和多功能发展的农业规模经营。总之,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既要从比较利益原则出发,把握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又要从农产品和农业的多样化特性出发,注重农业规模经营的多样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四)建构“三层协调”服务体系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既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类型之一,更是农业家庭经营不可或缺的支撑体系,是现代农业双层经营的重要组成。实践中,农业服务体系具有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的特点,即服务主体、服务机制、服务产品(领域)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特点。一是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合作社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社会组织主导型等。二是服务机制的多元化。主要包括:(1)服务外包化的机制,即市场化机制;(2)服务内部化的机制,即非市场化机制;(3)服务外包化与内部化相结合的机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相结合的机制。三是服务产品(领域)的多元化。例如生产服务、营销服务、信用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依据上述农业服务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特点,建立现代农业的服务体系,需要着力于“三层协调”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建构,核心是建立服务主体、服务机制以及服务产品(领域)相互协调与优化配置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从多元化的服务主体看,政府主导的农业服务已从过去统包统揽的行政服务形式,转变为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退出由市场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企业(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运行)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产品和服务领域方面不断扩大。社会组织(指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等)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值得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合作社主导和农业行业组织主导的农业服务正在呈现出发展态势。从各国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格局及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看,以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内部化为核心的农业服务体系,应该成为我国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的建构重点。为此,政府应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增强农业合作组的服务功能,推行政府向合作社购买服务,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合作社主导的农业服务。从多元化的服务机制看,需要把握好农业服务外包化与内在化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市场化服务和非市场化服务的关系。首先,要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支持合作社联合发展和扩容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拓展合作社农业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增强合作社对小农的带动性。其次,要通过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换,赋权农业行业组织,增强行业内部化服务功能。此外,要把握政府提供农业公共性服务在公平与效率方面的关系。无论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是以直接的方式提供,还是以购买的方式提供,都应体现对服务对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对于以市场机制运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如给予购买补贴的农机外包或市场化服务,补贴方(政府或集体)应对服务价格进行调控,避免被服务方(农民)不能得到服务补贴的益处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同时,也要加强公共服务的效率评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为此,一方面要清晰界定农业公共服务品的概念和受益对象,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的运行体系和评价体系,高度重视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小农和贫困农户,对农业公共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的反应。从多元化服务的产品(领域)看,总体上服务的产品门类与领域在不断扩大,但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其原因主要还是服务体制与机制及政策的不配套与不完善。数字化信息服务在乡村治理、居民消费方面已获得较快推广与应用,但在产业应用方面仍存在普通农民数字素养水平低对数字化赋能服务不很适应的问题。当前农业服务产品(领域)主要的问题是农民或合作社有需求的服务产品,如保险、抵押、信贷等金融服务,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尤其从合作社对农民的服务品种门类看,农村的合作金融服务至今没能在农民合作组织系统内开展,而其他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又很难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以致广大农民长期以来所面临的抵押难、信贷难、融资难等问题始终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削弱了农民市场主体的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亟需引起高度重视。(五)建立“三治合一”治理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中,“治理有效”是重要组成。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合一”,实现“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和乡村治理现代化。首先有必要阐明“自治、法治、德治”的内涵与内在关系。任何治理体系都具备不同维度的观察视角,“自治、法治、德治”体现的是与治理密切相关的两个重要维度,一是治理方式的维度,二是治理制度的维度。“自治、法治、德治”中的“自治”是与“他治”相对应的治理方式,这是治理体系中两种基本的治理方式。从治理主体和客体(治理对象)在治理体系的关系看,如果两者同为一个主体,治理就处在“自治”偏向的状态,反之,则处于“他治”偏向的状态。“自治”是治理的内生化,是治理主体被赋权基础上自主化和自我约束的治理。“他治”是治理的外在化,它通常体现为治理主体对客体(治理对象)的激励与约束行为的规范,构成治理客体的制度环境与行为准则。“自治”与“他治”也是相对的,从微观个体的角度看,“他治”具有普遍性和**性,而“自治”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只有被赋权的区域化与组织化的群体,才有可能实现相应的“自治”。“他治”的重要意义在于维系国家机器的运行和经济社会的秩序,而“自治”的意义在于治理客体自主性、能动性更好的发挥和治理手段更贴切更有效的运用。我国乡村治理“三治合一”中提及的“自治”,是要发挥乡村治理中的村民群体自主性,提高其自治能力,但又不排斥“他治”,而是要与“他治”有机结合,达到“治理有效”的目的。“自治、法治、德治”中的“法治”与“德治”,是治理体系中两种类型的治理制度,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就是两种Z基本的治理制度安排。一种是正式性制度的安排,“法治”属于这一范畴。另一种是非正式性制度的安排,“德治”属于这一范畴。正式性制度是对主体行为具有硬约束,行为主体不遵循它,就有可能付出各种代价的制度或行为规范,例如法律、法规、规章等;而非正式性制度是对主体行为具有软约束,但人们通常也会遵循的制度或行为规范,例如传统、习俗、宗教、道德等范畴。正式性的治理制度通常具有立竿见影、成效明显的特点,但往往存在实施成本(过高的制度实施成本有时会降低制度效率,甚至于使制度流于形式)和制度寻租,以及主体行为改变具有表象性等问题。非正式性治理制度的重要特点是实施成本低,并且主体行为的改变往往出自内心的自觉,但在人际交互信息不对称、人的行为理性有限,同时机会主义盛行的社会,这一制度也存在难于对所有主体行为都有效的局限性。基于对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的内涵及其内在关系的阐述,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实现“三治合一”的“治理有效”和善治乡村,关键要从国家制度体系特征和乡村实情出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高度重视“他治”与“自治”相协调,“法治”与“德治”相匹配。首先是完善“他治”与“自治”相协调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充分体现党领导的“他治”制度体系,二是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三是支持各种类型村民自组织的发展。缺组织、缺权能的农民,不可能真正成为乡村治理中具有自主性的“自治”主体。因此,不仅要赋予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而且也要支持有利于村民自主的自组织发展,如村民互助、村务监督、村庄社区环境治理和设施管护等村民自组织的发展。其次是重视“法治”与“德治”相匹配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要重视乡村治理中正式性制度与非正式性制度的有效匹配。一要深刻理解“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科学内涵及其重要性,二要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我国具有悠久的优秀文化历史传统,广阔多元的乡村是这一传统的主要传承地,蕴藏着极其丰富的与“德治”关联的文化元素,将这些文化元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且与当代社会倡导的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相匹配、相集成,就会形成适应乡村“德治”的非正式性制度体系,这样的“德治”就能与上述所说的“法治”与“自治”相匹配,相互补,相融合,真正形成“三治合一”“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03“乡村振兴”改革深化(一)深化供给侧“三个激活”改革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5年被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供需结构再平衡的内在要求。我国经济运行的供需结构长期存在错配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农业也不例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基调,就是改革、稳定、发展相协同,改革是着重“三个激活”,即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稳定是确保“三条底线”,即确保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是突出“三大调整”,即调优产品结构,突出“优”字;调好生产方式,突出“绿”字;调顺产业体系,突出“新”字。从“三个激活”所涉及的改革看,激活市场的改革至关重要。市场不活,市场就不可能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激活市场,既要完善产权制度,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又要进行政府职能转换的改革,清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行为边界。有为政府不等于政府包办一切。有为政府首先是公共事务的承担者、责任者,还应该是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府。因此,只有同步推进与市场制度相适应的产权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的改革,才能真正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相互匹配,高效运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目的。事实上,只要市场被激活,要素和主体的激活实际上已经内含其中。从这一意义上讲,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激活市场除了政府职能转换改革外,更需要激活要素和主体,因为要素和主体的激活是市场激活的前提。为此,要高度重视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对市场主体的赋权与培育,以提高农业供给侧的要素配置效率和市场主体行为的能力。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不协调现象,既与政府的过度干预有关,也与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滞后、经营主体行为扭曲有关。主要表现为:政府对农业的强势参与和干预,致使农业经营主体普遍依附于政府,而不是市场,行为发生严重扭曲;农村土地等资源要素的产权制度不完善,致使土地和生态资源的市场交易和市场配置能力不足;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完整,致使农业劳动力受制于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流动不很充分,并且劳动力要素的价格常常被低估。至于资本要素的市场化,则因农民金融产权的不充分,农村资本在市场上发挥作用的主要是政策性金融,而不是市场性金融或合作金融。因此,必须加快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市场主体的赋权与培育,重点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民住房制度和社保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同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更完整的要素经营权,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进而不断增强市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主导性和对农业供给侧要素的配置能力与配置效率。(二)深化“三权分置”产权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这一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实践在农村的一大创新。目的是要在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既赋予与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赋予与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仅是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更重要的是要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强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经济与社会的双重目的。现实中,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都是“经社”合一的组织,不仅有发展农村社区经济的职能,而且也有管理农村社区社会的职能。换句话说,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承担乡村基层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的职能。因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政治与社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既是更好发挥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作用的需要,也是在农村追求政府和市场两种制度优势能够相互匹配的需要。实践中,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在“三权分置”制度架构下,还存在需要破解的问题。首先,尽管已经赋予农民(集体成员)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资格权,及其房屋的使用权与继承权、以及集体经济收益与资源资产的股权等权益,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农民土地承包权难以有偿交易,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买卖和农民拥有的集体股权难以对外交易等约束。这些约束一方面使得农村不少的资源要素和农民主体不能被充分激活,难以深度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也使农民难以成为权益完整的市场主体,如农民在信贷市场上经常因产权不充分,抵押性弱而面临信贷融资难的问题,进而难以与其他类型经营主体进行平等市场竞争。其次,村集体经济尽管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和其他集体资源的所有权,但是,这些集体所有权似乎基本处于虚置状态。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因为拥有所有权而获得相应的收益,而且普遍缺乏发展内生动力与活力,大多需要依靠政府的项目支持或转移支付才能得以正常运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处在艰难境地。破解这些难题的思路,不是把赋予农民的权利收回,也不是放弃农村集体经济制度,而是要从系统思维出发,通过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点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首先,要深刻认识我国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完全进入市场的深层原因。它并不完全与土地公有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有关,而且也与我国农民拥有的诸多权利具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相粘连、难分割的特点有关。在我国,农村土地不仅具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功能,而且很大程度上还承担了农民生存保障的功能。原因在于我国还没有完全建成城乡一体和平等的公共保障制度体系,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水平,有些甚至还是缺失的。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然而,这些制度对于农民来说,首先是一种生存保障的制度,具有生存权的属性,但同时,土地和房屋对农民并不仅仅是种生存权,而且也是一种发展权。这意味着,现行“三权分置”下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资格权,实际上都内涵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类似于基本保障的权利,是一种公共权利,是不宜进入市场交易的权利。在这样的产权属性结构下,即使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取代土地对农民生存保障的情况下,允许农民交易宅基地及其房产,或可以交易土地的承包权,都意味着农民的生存权也进入了市场,这显然有违生存权这一具有公共保障性质的权利不宜市场交易的原则,如果允许交易,那么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还没能完全替代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的情况下,就会隐含着巨大的经济社会风险。其次,要既审慎又积极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我国农村改革已到了需要综合配套推进的阶段,既要审慎对待,又要积极推进。首先必须尽快建立城乡一体与平等、可随权益者流动的公共保障制度与体系。要尽快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取代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实现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相分离。这一制度体系的尽快建立,无论对于农民生存权的确保和发展权的充分实现,农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广大农民成为共富群体,还是对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微观基础建立,以人为本城镇化的实现,乃至农村集体经济与生态资源的进一步盘活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都极为重要。其次,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取代土地对农民公共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国家应进一步赋予集体和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和资源资产的市场发展权,以进一步做大集体经济这块“蛋糕”。同时,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稳步推进“股社分离”改革,深化“股份合作”改革,分好集体经济这块“蛋糕”,形成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设用地和集体其他资源资产可市场化交易、用途可管控,集体与农民共同拥股、股份合作、可进可退可交易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新模式。此外,农村集体经济要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发挥集体组织平台功能和社区管理协调优势,为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产业发展中提供合约、信息、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实现集体与农民共赢发展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文章来源于网上公众号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文旅项目开发运营的几大思维

文旅项目开发运营的几大思维[也说旅游]

2022/12/28

随着疫情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旅游市场将有序回暖,市场需求会越来越大,旅游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好。但面对旅游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及市场竞争的白热化,景区运营者需明确以下几种思维,并灵活运用。 第一,差异化思维。旅游市场主要面对两个人群:一是现代人,二是城里人。旅游者所追逐的无非就是一种不曾感受过的生活方式,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在空间和时间两大维度。空间维度方面,无论是自然风光和风貌,还是人文上的风物、风俗、风情和风味,都是旅游者产生旅行动机或者观光诉求的*初来源,这种差异化当然是距离越远越有新鲜感和诱惑性。时间维度方面,越古越好,近古就不如远古神秘,传统农耕就不如原始农耕更有吸引力,因为老的东西更显原始、原真、古拙、淳朴的生活气息。第二,原生化思维。首先,明确自然资源开发原生态化。对于自然资源开发,宜本着保护性利用原则,注重策划,融入人文,多些创意,少些建筑。其次,知晓人文资源开发原生活化。文化源于生活,那就让文化回归原本的模样,回归本真、纯粹和自然,因为旅游本质上是一种差异化的生活体验。第三,定位思维。定位是旅游策划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旅游策划属于顶层设计,是解决旅游战略、方向和路径问题,是旅游项目规划和开发的灵魂,涉及旅游主题、市场、目标、功能、形象定位等一系列定向问题,是旅游规划主体——产品概念策划的依据和立足点,是旅游产品设计和业态布局、提升、优化的前奏。 第四,活化思维。文化需要从书本中走出来,从历史中走出来,从传说中走出来,这就是文化的物态化、活态化和业态化。文化物态化乃观光旅游所需,是初级版的景观化和形象化;文化活态化乃休闲旅游所需,可使游客产生对文化的交互化、情境化乃至沉浸化感受,是文化活化的升级版;文化业态化乃度假旅游所需,是文化的产品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可以说是文化的休闲版。从旅游市场诉求考量,文化活化的*高境界当属原生活化,这是旅游体验和沉浸的重要方向,对于旅游休闲和度假尤为重要。第五,非标准化思维。标准化景区创建模式,不可避免地造成景区基础服务设施的园林化、公园化、大众化形制,不少景区的游客中心看上去就像城市广场,景区大门、游步道、厕所、停车场等一应设施,除了个性文化上的差别,基本是雷同的,以至于造成了景区外在形式上的千景一面。  懂得以上五种运营思维,在景区开发和景区管理过程中,就会减少大量无用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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